| 想过没有:自家房子拆掉了,政府拿你的补偿款,再贴些钱,盖个套间给你,其中多半产权归你,剩下的先租给你,等你有钱了再买回来。
这不是异想天开。12月8日,姜堰市区150个拆迁户分到产权共有房,明年春节前后,各家将陆续入住新居。此前,姜堰已有150户拆迁户享受如此待遇。
拆迁户跟政府“合股买房”,催生这一风景的,是建设部经济适用房制度的重大改革:变“只售不租”为“租售并举”。姜堰市建设局党委书记俞进说,该市在全省率先试点经适房租售并举。是想解决“夹心层”住房难,“这十几年,我们一直在完善住房保障网:建经济适用房、解困房、集资房,4235户中低收入家庭买了房;对20户收入最低的家庭,政府供应廉租房。但是,那些没资格享受廉租房,又掏不起10万元,连最小经适房也买不起的家庭,他们怎么办?建解困定销房。”
解困定销房,就是租售并举的经适房,或者叫产权共有房。去年至今,姜堰建了6幢楼、近2万平方米解困定销房。“这300套房子,每套65平方米,由政府筹资2000多万元建成,面向拆迁户中困难群体。”按拆迁托底政策,每户至少有5万元补偿款,凭此拿到45平方米房屋产权,剩下20平方米产权,归政府所有,“如暂时没钱买全部产权,可先租着用,租金介于廉租房与公房之间,每月30元;等有钱了,你再买下全部产权。”已入住的150户中,刚开始60%是先租,至今,有80%买下全部产权。俞进特地说明,定销房房价比经适房便宜100元,而且,不管过多少年买房子,仍以建房初期价格计算,“政府不能从中渔利:他连经适房也买不起,怎忍心去赚他钱?去年,每平方米1160元,今年建设成本上涨,也不过1250元。”
经济适用房租售并举,以“爬楼梯”的方式,让低收入边缘群体逐步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梦想。
73岁的韩春英老太太,这一年中不再怕住楼房。“我住了一辈子平房,老了,到四个儿子家轮流住,他们住四楼五楼,实在爬不动……”12月1日,走进姜堰南苑小区1幢204室,记者心里发酸:地还是粗糙的水泥地坪,液化气灶头搁在客厅里,房间里塞着蛇皮袋、几只上铜锁的木箱。而韩老太坐在饭桌旁,眯眯带笑。“不错啦!我拿出拆迁款,三儿子贴了7万块,把房子全买下来,简单装修。市里说我年纪大,给我挑了二楼。住这里真方便,不出门就能上厕所,洗澡有太阳能热水器。”她指着窗口前面一块工地,“正在盖菜场、超市,明年我跑几步就能买菜。”
住在3幢201室的老裁缝张祥德,比韩老太大两岁,家里却洋派得多,地上铺了地板,墙上挂着不少饰件。记者进门前,张裁缝卧在阳台躺椅,晒太阳,喝茶,边上养着几盆葱,绿油油的很喜人。虽还有20平方米没买下,老人忒知足,“原先一家三代挤在小平房中,房子拆了,连拆迁费、过渡费、提前搬家奖金在内,不到六万块,上哪买房子?”老人盼望春节快来,“儿子家三口人去济南打工了,说好回来过节。说不定还能带点钱回来,先买几个平方米。”
今后四年,姜堰拿出400亩地,分期建设33万平方米经适房,保证3000户中低收入家庭买上房子,这其中,包括3万平方米租售并举房,“市里还将筹资3000万,满足500户拆迁户先租后买需求。”据了解,除姜堰,省内无锡、连云港、高邮也将试点经适房租售并举。
专家视点
产权共有,破解经适房制度困局
经济适用房是我国特有的为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的公共福利,目前,存在一些制度“漏洞”:政府不按拍卖的常规,直接将土地划拨给开发商,房屋限价销售,从而容易滋生腐败;对购房者资格审核百密有疏,经济适用房有可能流入投资者手中。
“政府与个人共有产权房”,最大优点是政府掌握部分产权,限制了投机行为。比较理想的模式是,实行“产权共有”,一旦购房者脱离低收入群体,政府就可依靠手中产权和相关法规,将房子回购,用于安置其他低收入者。这个机制,体现了政府资助穷人的公正和公平,并使部分人从福利制度中及时退出成为可能。
——南京市建委研究室高级经济师陆玉龙
(文/郑焱 孙巡 燕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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