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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条例》你问我答http://nj.house.sina.com.cn 2007年12月25日17:09 新浪房产
1.《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何时开始施行? 答: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条例》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 3.《条例》适用的区域范围是哪些? 答: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11区、二县)从事装饰、装修活动的,均应遵守本条例,实施对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 4.本市装饰装修行政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协管部门是哪几个部门? 答:(1)南京市建设委员会是本市装饰装修行政主管部门;(2)南京市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市装饰、装修活动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3)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县、高淳县的装饰装修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装饰装修活动监督管理工作;(4)协管部门为:建工、房产、环保、安全生产监督、公安消防、工商行政、规划、劳动、市容、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上述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装饰装修管理工作。 5.装饰装修过程中应当遵守哪些法规和原则? 答:(1)应当遵守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安全、消防等有关规定;(2)遵守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他人的合法利益;(3)鼓励、提倡在装饰装修过程中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6.从事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的单位如何依法开展业务? 答:在本市从事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的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并在其资质等级证书许可的范围内开展业务。 无资质或超资质从事业务的,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予以处罚。 7.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的单位,在南京地区从事业务前,在手续上应做哪些准备? 答:在本市从事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的单位,均应持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专业人员的相关资料并向南京市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备案。 8.对从事装饰装修人员有哪些要求? 答:(1)从事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其资格等级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业;(2)装饰装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职工的职业教育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施工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3)国家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工种,其从业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并由依法设立的考核鉴定机构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依法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从事特殊工种的施工技术人员还应当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9.装饰装修工程发包有哪些规定? 答: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或者个人。分包装饰装修工程劳务作业的,应当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单位实施。承包方不得将工程转包。 将工程发包给不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或者个人,将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予以处罚。 10.装饰装修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内容是哪些? 答:装饰装修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2)装饰装修项目的地址、位置、房屋间数、建筑面积;(3)装饰装修的内容、方式、规格、质量要求及验收方式;(4)开工、竣工时间;(5)项目的保修内容、期限;(6)价格、计价标准和支付方式、时间;(7)安全责任的分担;(8)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9)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10)合同的生效时间;(11)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条款。 11.使用的装饰装修材料、设备等有哪些具体要求?相关法律责任有哪些? 答:使用的装饰装修材料、设备,应当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和生产厂厂名等产品标识。 施工方使用的装饰材料、设备,属“三无”产品(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产品名称和生产厂家的),由装饰装修主管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装饰装修管理机构责令施工方改正,并对施工方处以无标识材料或者设备总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12.装饰装修在保证建筑物的质量和结构安全时的具体标准依据是什么? 答:装饰装修应当保证建筑物的质量和结构安全,并按照国家有关装饰装修强制性标准、行业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监理、检测。 13.装饰装修活动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答: (1)未经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不得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改变建筑物的外立面;未经燃气经营企业同意,不得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改动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定施工方案;(2)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3)符合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的规定; (4)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和设施,不得侵占公共空间或者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5)施工应当符合装饰装修的有关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6)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得与生活垃圾混放,并按照规定堆放、清运;施工的材料、工具、设备进出场时,不得污染公共环境。 14.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单位应该负有哪些责任? 答:装饰装修工程依法应当实行监理的,装修人应当委托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监理。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承包合同,代表装修人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承担监理责任。 15.施工现场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答:施工方应当在施工现场挂牌,告示单位的名称、施工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开工与竣工日期和投诉电话。 16.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如何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答:(1)施工方应当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保障工程质量;(2)施工方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保障装饰装修施工安全,并依法承担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17.装饰装修作业时应该注意哪些污染问题? 答:装饰装修作业时,应当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废气、废水、粉尘、振动、噪声、固体废弃物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18.在居民住宅区施工时,在施工时间上有什么限制? 答:在当天十二时至十四时、十九时至次日七时之间,不得在居民住宅区使用产生噪声或者振动的工具进行施工作业。 19.装饰装修工程是否实施保修制度?保修期按什么规定执行 答:装饰装修工程实行保修制度。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最低保修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期为五年。保修期自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0.装饰装修活动中如果发生争执,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 答:装饰装修活动中发生争执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1)双方协商;(2)人民调解;(3)向装饰装修主管部门及其管理机构投诉;(4)装饰合同中有仲裁约定的,按照约定申请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1.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如何规定? 答:依法应当实行招标投标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装修人不得将项目肢解,规避招标管理。 22.装饰装修工程中哪些需要进行设计图审查? 答:涉及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变动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装修人应当在施工前提出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报送审图机构审查。没有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图机构审查的,不得施工。 23.什么工程,装修人需要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法律责任? 答:造价在三十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三百平方米以上单独发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装修人应当按照规定在开工前领取施工许可证。 装修人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由装饰装修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装饰装修管理机构责令施工方停止施工,限期整改,可处以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 24.什么工程,施工方需要向装饰装修管理机构备案? 答:造价在三十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三百平方米以上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自合同订立之日起十五日内,施工方应当持合同向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备案。 2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当如何进行检测?未经检测使用后的法律责任? 答:对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项目,依法应当对装饰装修材料的有害物质含量进行检测的,装修人应当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装修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方使用不合格的装饰材料。 装修人未将装饰装修材料委托检测,或者施工方使用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装饰装修材料的,由装饰装修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装饰装修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6.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完工应如何检测? 答: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完工后,装修人应当委托检测机构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检测。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27.检测不合格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当如何处理? 答: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检测不合格的,施工方应当整改,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 28.检测机构职责有哪些?检测机构提供虚假检测报告应负的法律责任? 答:检测机构接收委托后,应当按照国家、行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检测,向委托人提交书面检测报告,并对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检测机构提供虚假检测报告的,由装饰装修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装饰装修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9.住宅装饰装修不得有哪些行为? 答:(1)未经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拆改承重梁、柱、板和基础结构,拆除承重墙或者在承重墙上开挖壁柜、门窗洞口,超过设计标准增大荷载,在楼面结构层开凿洞口或者扩大洞口,为增加房屋使用空间降低房屋地面地坪标高;(2)将未经防水处理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厨房间;(3)将房间、阳台改为卫生间;(4)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5)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6)其他影响建筑物结构、使用安全的行为。 30.本条例所称装修人是指什么? 答: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装饰装修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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